我们专长处理
各种商业纠纷
翟玉英律师事务所于处理扣船以获取保证金、向聯合國申請因被懷疑違反制裁而被扣押船舶的釋放許可、获取世界性凍結資產禁制令、于诉讼判决或仲裁裁决前获取法院颁令司法出售船只、协商损害赔偿金额、申请搁置司法管辖权范围外的颁令送达、申请剔除无可能成功的法律诉讼、就讼费保证金申请的抗辩、追讨未偿付运费的仲裁案件、就货物排放有害气体引起的纠纷提供意见,及代为申索/抗辩海上人身伤亡索赔等案件均具有丰富经验。
在非讼事宜方面,本所定期协助客户于香港成立公司、处理船舶登记及船舶融资文件。
本所处理的国际贸易业务包括:追讨未偿还款项、燃油物权纠纷,燃油规格纠纷、依货物规格返还按金纠纷、信用证付款后未交货争议等。
本所为主要保险公司提供有关监管事宜的法律意见,成功协助海外客户取得授权在香港提供强制性船舶保险。本所亦经常协助被保险人依保险条款追讨赔偿,并代保险人依代位求偿权追讨款项。
本所处理大量香港、新加坡、英属维京群岛等地的清盘程序。本所曾于债务人的资产处于危贻状态时成功获得法院命令委任临时清盘人。
本所在代理原告和被告处理于香港和境外发生的人身伤亡案件方面均具有丰富经验。本所多次成功在诉讼初期便剔除无理的诉求。
本所经常代表租户谈判租务协议,并成功反对业主以涉嫌违反租务协议提早收楼的高等法院诉讼以及有关于租户在交还物业需履行的维修和恢复物业原状有关的纠纷。
本所常為客戶根據香港法律草擬僱傭合同、闡釋條款的權利及責任,翟律师亦代表雇主就前雇员的索偿成功抗辩并成功向前雇员反申索多付的薪金。本所亦成功令雇主撤销对雇员向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制止雇员为追索终止雇佣合同后的薪金所出具的法定偿还书,并且获得法庭颁令雇主支付有关的讼费。
本所亦处理有关网络犯罪的争议,并透过认真考虑证据及采取有效措施而成功在诉讼初期解决争议。
本所多次成功协助抗辩由香港政府部门提出的检控,并为客户获偿法律费用。及时与本所取得联系, 最好是在给予警诫供词前是成功的关键。
本所坚持密切监控事态发展并定期展开个案评估,同时根据具体事实背景为每位客户量身定制最合适的行动方案。